一、背景与政策依托
2025 年 8 月 26 日国务院发布《关于深入实施 “人工智能 +” 行动的意见》,明确我国 2027 年、2030 年、2035 年人工智能发展阶段目标。当前我国在 AI 领域具备应用场景丰富、市场空间大、消费者需求迫切的核心优势,在此 AI 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的关键阶段,引导 “人工智能 +” 向善成为政策与法律法规关注重点。
二、“人工智能 +” 向善的四大核心维度
- 目标向善:以 “责任感” 定调底色核心是让 AI 成为赋能社会进步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与人类福祉的工具,而非单纯追求技术迭代。从经济(驱动产业变革、破解生产要素瓶颈)、民生(通过 “AI + 医疗 / 教育 / 养老” 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与可及性)、社会与全球(助力现代化治理、应对极端天气等全球挑战)三大维度明确目标,确保不偏离增进民生福祉、促进社会公平的方向。
- 技术向善:以 “设计向善” 筑牢根基将 “向善” 嵌入技术研发全流程:一是消除训练数据偏见,发展可解释性 AI(XAI),让 AI 决策逻辑可追溯,避免算法 “黑箱” 导致不公;二是遵循 “合法、正当、必要” 原则,保障数据隐私,杜绝敏感数据滥用;三是增强 AI 系统安全性,抵御恶意攻击并可及时干预关停,避免技术失控。
- 治理向善:以 “规则向善” 构建约束通过刚性规则与柔性引导形成治理合力:一是明确 AI 研发应用 “红线”,对高风险场景设强制准入标准,界定 AI 失职责任主体,参考欧盟《人工智能法案》分类治理逻辑;二是政府、学界、企业、公众共定跨行业 AI 伦理标准,引导企业披露伦理评估报告;三是构建多元治理生态,避免单一主体主导失衡。
- 应用向善:以 “落地向善” 实现闭环AI 价值需落地为场景正向影响:一是应用前评估社会影响,如 “AI + 医疗” 需经临床试验验证准确性,“AI + 教育” 聚焦个性化辅导而非替代教师;二是推动 AI 向弱势群体、欠发达地区倾斜(如开发视障 AI 导盲工具、农村 AI 农业指导),避免加剧数字鸿沟,保障技术红利公平分配。
三、结论与声明
- 结论:目标、技术、治理、应用向善环环相扣 —— 目标是指南,技术是基石,治理是护航,应用是归宿,四者协同共生,才能确保 “人工智能 +” 真正服务于人民福祉与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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